今年適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一百五十年週年,在年度的最後一週,透過《認識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一書,簡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以下簡稱長老教會)在各時期面對的社會議題,以及表現出的神學和信仰。
十九世紀中葉開始,歐美國家紛紛派遣宣教師出國。在清末時期,長老教會的馬雅各醫師以及馬偕宣教師前後來到台灣,兩人一南一北相繼展開醫療傳道。期間他們雖然遇到誤解並遭遇迫害,但仍堅毅地進行宣教工作。此一時期,南、北部也接連展開教育事工,今台南神學院、長榮中學、長榮女中、台灣神學院和淡江中學的前身即是在此階段陸續創立。到了日治時期,社會秩序漸漸穩固後,長老教會發展組織牧養的模式,陸續成立組織。南部方面,南部中會首先成立,爾後在1931年南部中會升格為「大會」;北部方面,中會成立的時間比較晚,組織經歷演變,最後在1940年北部升格為大會。有關南北合一的演進上曾經召開過台灣大會,通過許多重大決議,例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這正式名稱即在此大會中定調。此一時期長老教會開設盲人學校、癩病救治會,在特殊教育和特殊醫療組織有建樹;向原住民宣教在總督府禁止下仍不懈地進行。1949年,國民黨政府從中國敗退時,眾多教派來到台灣。其中一群來自全台各地的青年組成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青年團契,他們訴求南、北教會合一,經歷多方協調下,1951年,南、北教會召開第一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會成立後,宣教方面不遺餘力,原住民部落恢復交流,亦有許多傳道者到各族群投入原鄉事工,玉山神學院前身的山地聖經學園在此階段成立。總會成立迄今,從倍加運動到「一領一,新倍加」宣教運動已經推行六個宣教運動。1980年代以降,長老教會在各種社會和政治議題上參與度相當高,面對新時代的挑戰,依然秉持持續關懷社會公義的角度為受壓迫的人發聲。為因應急變的社會處境,總會成立研究發展中心研擬新的宣教方案,面對新時代的挑戰,源自改革宗的長老教會仍須不斷地改革中。
長老教會的神學及信仰主張主要源自加爾文傳統並加上部份路德會的特色,產生四項信仰傳統,在歷史發展上再根據這四項傳統衍生出四個具特色的信仰精神。四項傳統分別為「上帝的主權、聖經的最高權威、信徒皆祭司、復活的主基督是唯一的元首」;由這些傳統衍生出的四個信仰精神分別為「一切榮耀歸於上帝、重視聖經對現實生活的意義、代議共和、焚而不燬」。長老教會憲法第一條說明了本身是基於什麼而存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係基於聖經,相信耶穌為救主,遵從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及本教會信仰告白,而依本憲法組織之教會。」以上的信經和信仰告白是教會信徒共同宣認的標準,訂立的原因主要是化解教會的分裂危機。訂立使徒信經是為了駁斥諾斯底主義和孟他努主義等偏頗的思想;尼西亞信經則是羅馬君士坦丁皇帝以規範基督本質為名,行維護國家統一之實,以免影響他的統治。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不只影響長老教會,也對公理會、浸信會等教派影響甚大。長老教會在經歷許多社會事件的衝擊,在宣教120週年通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告白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兄弟,強調耶穌是與我們同在的主;也告白人類的罪以及上帝的美善並未因為人的原故全然失落,人在社會上有應盡的責任;更宣告教會是「釘根在本地,認同所有的住民,通過愛與受苦,來成做盼望的記號」。
上次修改於 201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