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2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一)
今年有兩個華人的節日與教會年曆中的節日有著微妙的重疊,這些兩兩之間重疊的節期令人覺得頗有意思,更引發我去思考之間的意義,

今年有兩個華人的節日與教會年曆中的節日有著微妙的重疊,這些兩兩之間重疊的節期令人覺得頗有意思,更引發我去思考之間的意義,當然,這是因為兩種思維接觸而造成的反差。再次向各位兄姊報告,我近兩年使用教會年曆的進度講道、帶領查經之目的絕對不是要大家照樣去守節,更不是說年曆上的幾月幾日,在歷史上那一天就真的發生那件事情。換句話說兩千多年前歷史上的12月25日並不一定是耶穌的誕生日期;歷史上春分過後月圓的第一個主日並不一定是耶穌復活的日子,雖然在歷史上和聖經上找不到有關耶穌生平的確切日子,而相關年代則是根據其他外證推定出來的,但是我仍然相信耶穌有降生,耶穌有復活。初代教會主要是根據耶穌一生的重要經歷來制定教會年曆,而且是按照事件發生的進程來排序,我們透過明白節日的意義來紀念耶穌的作為以及他的愛。守這些節期並無法使人得救,我們的得救之道在於我們和基督連結得到了豐盛的生命,上帝使我們跟基督一同再活過來。一切的束縛和權勢已經因著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給毀掉了,所以,我們不要在飲食、節期、月朔,或安息日這些問題上被條例束縛住(西2:1~19)。

今年華人節日與教會節日微妙的重疊分別是「除夕和撒灰日」還有「民族掃墓節和復活節」。這兩者之間有明顯的反差,值得玩味。全家團圓吃年夜飯的除夕正好是大齋節(預苦節)的起算日,全家一同歡樂進食的時候正好遇到信徒開始悔罪、禁食,預備心志與耶穌同走苦路的日子,如此的情況下我們到底該進食或禁食,週報第一五○九期我有嘗試提到。接下來,遙祭遠祖的「民族掃墓節」剛好遇到慶祝耶穌戰勝死亡權勢的「復活節」,一個追念已逝的過去,另一個則是帶出了未來的盼望。其實,陽曆4月5日這一天有著一段糾葛的過去,若我們梳理出這個節日被制定的過程,可以發現1975年的4月5日有三件事情都匯集在這天。我從剛剛到現在都是用法定的「民族掃墓節」,並非使用「清明節」,精確地來說,這兩個節日相近卻不相同,清明節是華人的傳統節日,而民族掃墓節則是法定的紀念日,這天的日期與前者相同,但是它們被有心人士刻意地結合在一起,要宣傳某種國家整合的意圖。

「清明」是農民曆內的24節氣之一,《曆書》中有關清明的解釋為:「春分後15日,斗指丁,為清明,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蓋時當氣清景明,萬物皆顯,因此得名。」每年的清明這一天也並不是固定4月5日,而會落在5日的前後一天,到了明代以後,清明才成為上墳祭祖及踏青遊樂為特色的民間節日。清明最早被定為掃墓節是北洋政府接受孫中山建議,在1915年制定。一直到1935年,國民政府宣布為提高民族意識尊崇祖賢起見,定每年清明日為民族掃墓節。這一時期的官方活動大多是祭祀歷代帝王陵墓,用意主要在發揚所謂的民族精神。清明雖然被定為民族掃墓節,但當時並沒有規定休假,活動大多是官方祭祀,一般百姓的掃墓習俗尚未被鼓勵在這一天舉行。國民黨政權來台之後的1954年,將民族掃墓節歸在「乙類紀念日(節日)」項目內,也就是說這時候還沒有休假。開始定為國定假日是在1972年,內政部說要以「復興我國固有文化,崇尚倫理道德」,用休假鼓勵民眾集中於民族掃墓節掃墓。

到這裡我們看見24節氣的清明被定為民族掃墓節的過程,清明掃墓祭祖習俗中慎終追遠的意涵,在設立之初就被執政者拿來用於整合國家,或是提振民族精神。還有一項更有力結合在後頭,1975年4月5日午夜11時50分,蔣介石在士林官邸,因心臟病發逝世,內政部於5月15日依國民黨中央之提案,擬「紀念先總統蔣公辦法」,在該辦法第一項,定每年民族掃墓節(清明節)為「蔣總統逝世紀念日」,全國放假一天,並舉行紀念儀式,換句話說就是蔣介石逝世紀念日在民族掃墓節舉行紀念活動。當時逝世紀念大會和至慈湖謁陵的人潮眾多,遠勝遙祭黃陵儀式。不過90年代後到這現在這十多年間,清明節氣漸漸褪去政治色彩,回歸清明祭祖的民俗本質。2007年行政院核定內政部所提「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刪除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及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規定…(待續)。

參考書目:

周俊宇。〈民俗與政治:中國國民黨政權下的清明節再製(1912–2008)〉。《臺灣文獻》63卷1期(2012年3月):189-228。


上次修改於 2015-04-12